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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各层级职称,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,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: 1.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,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,了解本专业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,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。 2.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,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。 3.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,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。 4.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。
副高级职称 (1).博士研究生毕业,取得中级职称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。 (2).硕士研究生毕业,取得中级职称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。 (3).大学本科毕业,取得中级职称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。 (4).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。
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,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。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,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。
申报清单 1.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》 (中、初级一式两份)、附件表(一式一份);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、具体。 2.上一年度的 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》 。 3.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。 专业论文要求: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: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,概不受理。